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闻110 > 新闻爆料 > 正文

历城工商分局重拳出击查获1269瓶冒牌兰陵白酒

2007-9-11 20:40:27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讯(记者 李君 通讯员 方庆海 黄鲁建)昨天,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厂家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成功查获一批冒牌兰陵白酒,当场查获侵犯“兰陵”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兰陵特酿”375 瓶、“兰陵二曲” 818瓶、兰陵大曲76瓶,共计1269瓶,货值4000余元。

    根据厂家的举报,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对当事人赵某的商店和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在第一现场——当事人的商店,检查人员只发现了假冒的“兰陵特酿” 12瓶和“兰陵二曲”10  瓶,没有太大的收获。但是在第二现场——花园路某小区当事人住所的地下室内却发现了大量的假货。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工商执法人员令当事人打开了自己住所的地下室,在这间不足15平方米的地下室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冒牌的“兰陵特酿” 、“兰陵大曲”和“兰陵二曲”白酒整齐地堆放在地面上,据了大半个地面。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白酒,发现单从酒的外包装看与正品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经随行的厂家人员现场鉴定上述白酒均属假冒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执法人员将假冒白酒全部予以扣留。

    温馨小提示: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仲秋节和国庆节的临近,酒水市场也逐渐进入销售旺季,少数不良的的经销商也趁机混水摸鱼,大肆销售冒牌商品。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慎重选择消费场所。消费者应到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或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摊位上消费。二是认真查看白酒包装和标识。正规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显著位置上还应标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三是选购白酒时要索取消费凭证。消费凭证要具备品名、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以便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凭证据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两节期间工商执法人员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不受侵害。

 


《新闻110》我们在行动!拿起身边的电话,击活身边的新闻!请拨打电话:0531-81997110
《新闻110》投稿邮箱:
tg1997@126.com
《新闻110》QQ群:44092079
《新闻110》拍客:44132791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