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闻110 > 第一现场 > 正文

临沂: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公布

2008-5-27 8:17:17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5月27日讯(记者 李君  通讯员 丁明法)记者近日从临沂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已经公布,普通国办高中每生每学期学杂费不超过800元,择校生培养费一次性缴纳,最高不超过8000元。

    今年,临沂市仍将执行2003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普通国办高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省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800元,城市高中500元,农村高中300元。住宿费:农村每生每学期50元,城市每生每学期70元。住宿费和学杂费按学期收取,不准跨学期预收。

    临沂市同时规定了择校生收费标准。择校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择校生培养费,省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不超过80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不超过6000元,其他高中不超过4000元。择校生的学杂费仍按有关规定收取。

    临沂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收费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金额全额纳入财政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的资金专项用于普通高中的办学开支。各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减免比例,城市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5%,农村不少于学生总数的20%。

    此外,民办学校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新闻110》我们在行动!拿起身边的电话,击活身边的新闻!请拨打电话:0531-81997110
《新闻110》短信平台: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均可发送161+新闻内容106285322(0.5元/条)
《新闻110》投稿邮箱:
tg1997@126.com
《新闻110》QQ群:44092079
《新闻110》拍客:44132791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