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考试已经有很多过关同志写过一些关于怎么看书怎么学习的心得体会,在这里我不想在这方面再作探讨,我只是想写一写如何快乐通过如何在学习中寻找快乐。我的秘诀是不要把司法考试看成一个考试将他看成一场战争,而你是这场战争的指挥员。
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从人们的生活习惯发展演变过来的,是符合一定社会的正确的道德观的。所以,学习法律一定要用社会常理的眼去分析社会现象,用一种公平的心去理解法律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卷一高分是顺利通过的保证,因此希望我的复习经验对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已经过去一年,结果尘埃落定,没有惊心动魄的回忆,没有扣人心弦的等待,甚至没有一个小小的庆祝,所有的生活还是和原来一样。司法考试留给我的,并不是443分的*,而是对我的改变。我并不认为在这场司法考试中我是胜利者。一个不是著名法学院出身且尚未毕业的学生,深恐文章乏味。以下是我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一点心得,仅供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的变化
【下问有答案】由于任选题具有连贯性,所以后问中往往就隐含着前问的答案或线索。如2002年试卷四第9题的第*问是:本案医院与邮电局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后一间接着是:原告的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大家知道,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填平补齐”,即凡是损失都得赔。然而,国家赔偿则是有限的,一般只赔直接损失而小赔间接损失。因此,只有国家赔偿才存在赔偿范围的问题。既然后问提出原告存在的损失能否赔偿,那么即可推定前问答案肯定是行政争议。这一特征在案例题中也有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