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训练的基本要素--实用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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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技巧
声乐的实用技巧是在基础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对音乐的理解,在实用过程中需要做出的基本处理。它包括了强弱变化、高低变化、长短变化、快慢变化、断连变化等。
1、强弱变化: 强与弱是相对存在的,它们之间的对比变化,可以存在于歌曲与歌曲之间,更重要的是存在于一首歌曲的段落与段落之间、乐句与乐句之间、小节与小节之间、音与音之间、一个音的前后之间。音乐是极度情感化的艺术,形式越多变感情越丰富,这个乐句是弱的,下一乐句就可能是强的;这个音是弱的,相邻的音又可能是强的;即使是一个音,开头是弱的,中间可能会强一些,后一部分又可能会弱下来。强弱变化可能是突然发生的,也可能是渐渐发生的。严格的讲,强弱并不等于力度的大小。弱不等于虚,不等于松懈,强不等于使劲的喊。实则它们是一种气息的控制,我们在辅导教学时,必须深刻领会到这一点。
2、高低变化: 高低变化虽属于音乐创作上的安排,音乐辅导者也必须领悟在演唱高与低连续变化时的一些技术要领。高低变化实则是声区的变化。声区变化又*容易现实气息是否贯通、声线是否连贯、共鸣是否随即到位等技巧功力。没有严格的指导训练,一切问题都容易在高低变化中暴露出来。
3、长短变化: 创断变化主要是气息调控的体现。若要使长短变化自如自在,必须在气息的呼入与呼出中做合理的分配。
4、快慢变化: 快慢变化的关键是吐字和气息的连贯。
5、断连变化: 这种变化也是由气息作支撑的,在横膈膜的不断调节下,方能唱出或顿、挫、短、促,或悠远、绵长、圆转的效果。 实用技巧既属于课堂之必修,也属于舞台不停的实践的能力。
三、表现能力
声乐的表现能力似乎不属于知识、技能范畴,在一般专门音乐院校中也不可能作为课程由声乐教师按部就班的讲给学生听。但作为群文声乐辅导者,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辅导课题。如果说前列的基础技能与实用技巧属于基本知识外,那么,表现能力则属于二度创作能力。基本知识是建筑的基础,有了基础并不等于完成了建筑工程,即使完成了建筑主体工程,还要经过门窗的安装、墙体的粉刷、地面的抹平、还要有内外的装饰、布置。表现能力即如建筑基础之外的所有工作。我们常见一些人发声技能、技巧均有一定造诣,但却仍唱不出什么名堂,没有属于自己的作品,原因就在于他缺少了这一部分。 表现能力包含根据歌曲内容确定基调、确定韵味、确定情绪、确定形象等几个方面。
1、确定基调: 每首歌曲作品都有一定的内涵基调,是刚性还是柔性?是有力的还是温和的?是抒情的还是行进的?是内在的还是外露的?……这些都需要辅导者在辅导学员时预先确定这一点,在学唱一首新作品时尤为重要。
2、确定韵味: 不同的歌曲具有不同的韵味,有的具有某一地域的地方韵味,有的具有某一民族的民族韵味,有的具有某一旋律韵味,有的具有某一和声、调性韵味。韵味可能存在于节奏之中,更大的可能存在于甩腔、装饰音之中。韵味不对,整个歌曲的风味便失去了。寻找韵味、确定韵味,也是辅导者的任务之一。
3、确定情绪: 歌曲的情绪指歌曲要表现的 喜、怨、欢、悲、乐、愁等。唱准了情绪,才能完整的表达歌曲的内容,抒发歌曲的情感,起到感人、动人的目的。
4、确定形象: 歌曲形象不是可视性的,全凭歌者意识支配下的声音感觉去塑造。歌曲形象可能是具体的人,也可能是模糊的人;可能是个体的你、我、他,也可能是泛指的我们大家。还可能仅是一种意境、一种氛围,甚至只是一种情感。形象确定后,歌者只能去用声音深化他、凸现他、夸张他、使听众感悟到形之存、物之有。 所以,作为一个声乐训练过程,分析歌曲作品、理解歌曲作品,多方掌握歌曲(音乐)所蕴含的种种表现因素,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要求。不要以为声乐训练、声乐辅导只是“声音”的教学,它需要一种综合性的素养。 以上谈到了声乐训练的三个基本要素即:基础技能、实用技巧、表现能力三大部分。这三个部分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所以在声乐训练中不能顾此失彼。
论歌曲的处理和表现
大家知道,一幅画、一篇文章或一件工艺品,一经作者创作出来,便可供人们阅读或欣赏,人们可以通过视觉来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了解作品所表现的内容和风格,从而受到感染和启发。而歌唱是一种听觉的艺术,一首歌虽由词作者、曲作者创作而成,但毕竟只停留在纸上,人们不能直接从纸上来听到它、欣赏它,就好象一幢十分漂亮的房子,修好后却没有人去住,不知道这幢房子的价值在哪,因此就必须通过歌唱者的演唱,把歌的曲调、内容介绍给听众。演唱者在尊重歌曲作者的原作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歌曲的分析理解,对歌曲进行研究和处理后,再将歌曲演唱出来的过程,称为“二度创作”,而我们也知道,只要不是哑巴,要歌唱一首歌并不很难,难就难在如何唱好它,那需要我们的歌唱者必须在唱的每一首歌上下一番工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