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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城市今年启动城镇医保 中西部与东部标准不同

2007-8-16 7:54:00 来源: 京华时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除了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20元补助,还要对成年困难城镇居民再给予30元补助。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就79个城市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首次明确透露了这一消息。

  今年79个城市启动试点

  按照国务院的规划,2007年我国将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胡晓义解释称,这一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是2007年选择79个城市启动,逐步扩大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现在确定列入试点名单的79个城市,有大中城市,也有小县城。胡晓义透露,即将启动试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争取能够达到制度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报销50%以上、60%左右。

  此外,这次确定的79个试点城市里面没有北京、天津和上海,因为这三个直辖市实际上已开展或部署了类似的保障制度。

  中西部与东部标准不同

  胡晓义昨天介绍,中央政府对参保居民按中西部和东部两类地区分别确定标准。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20元普遍补助,同时对未成年的困难城镇居民再给予5元补助,对成年困难城镇居民再给予30元补助;对东部地区,中央财政将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

  将联网解决异地报销难

  胡晓义称,我国老年人逾1.4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中有一些异地居住,确实带来医疗保险费用异地报销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探索了一些办法。一种办法是老年人在居住地看病就医后,由原医保管理地定期给予报销;另一种办法是医保管理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对于异地安置比较集中的地区,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代管。

  劳动保障部将在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网络即“金保工程”中,增加医疗保险联网管理内容,以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关于完善大学生医保制度的问题,胡晓义昨天还透露,国务院已经要求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医保办法进行专题研究。(记者赵鹏 王晴)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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