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政务中心 > 政府采购 > 正文

烟台港龙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施工招标预审

2007-11-15 9:31:23 来源: 山东省交通厅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烟台港龙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列入山东省基本建设计划。现对该工程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预审。有关资格预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龙口湾,工程范围为龙口港航道,建设10万吨级单向航道1条。在现有5万吨级航道的基础上浚深至-15.5m,向两侧各拓宽30米,航道走向及中心线位置保持不变。航道总长11.5千米,底宽200米,工程疏浚总量约1188万立方米。

  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1.5年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须达到交通部疏浚工程检验验收标准及海事部门有关要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丰富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完全有能力履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银行资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施工单位。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资质为壹级,其他相关人员须具有相关资质。

  4、近五年内具有1000万方及以上疏浚吹填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5、目前不存在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填报及国资委、交通部有关管理部门公布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6、近五年(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隶属关系的投标单位原则上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

  五、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领取

  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请于2007年11月12日~16日(7:30~11:30,13:00~17:00)到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386号)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资格预审所需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

  5、拟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并请一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两份。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8日17:00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386号)。

  招标人: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昭亮

  电话:0535-8848149

  传真:0535-88481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吉伟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魏明岗、霍霞

  电话(传真):0531-88162247

责任编辑:宋宪霞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