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必须完成 否则一票否决 (11-27)
从山东省日前召开的钢铁、焦化行业污染治理技术现场交流会上获悉,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山东省严格限制省内钢铁、焦化企业的污染排放。到今年年底全省要淘汰炼铁产能248万吨、炼钢产能371万吨,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3.2米以上捣固焦炉除外)以下的焦炉。
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钢铁、焦化行业主要节能降耗指标明显改善。今年年1-6月份,全省重点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和吨钢可比能耗分别为648kg标煤和667kg标煤,同比降低23kg标煤和33kg标煤,降幅3.4%和6%。万元产值能耗平均为1.53t标煤,同比下降0.16t标煤,降幅9%。重点统计的大中型焦化企业,焦化工序能耗127kg/t标准煤,同比下降3.79%,焦炉煤气放散量下降25.98%。
山东省表示,将逐步加大淘汰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要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000万吨,按照计划,第一批关停和淘汰的落后钢铁产能共计炼铁490万吨、炼钢791万吨,其中到今年底全省要淘汰炼铁产能248万吨、炼钢产能371万吨 。年底前山东还将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3.2米以上捣固焦炉除外)以下的焦炉,2010年底前,将淘汰焦化落后产能430万吨,关停30(焦炉53座)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记者刘宝森)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