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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申不得开设“重点班”以及“实验班”

2008-1-13 14:36:40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省教育厅最近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是,在部分学校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的现象仍然存在。山东省教育厅再次要求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高中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引导初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高中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记者张晓晶)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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