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去年以来我省判决的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
其中,济南市马连福因非法经营销售各类辅导教材10万余册,今年1月15日被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余元。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马连福在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印刷委托书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从外地购买后经营或自己非法印刷复制涉及全国8家出版单位的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等方面教材共19类10余万册,非法营业额达210余万元。
通报的其他侵权盗版案件还有临沂李德庄经营非法出版物案,青岛市任延杰、芦培嵩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青岛葛惠芳、葛遵营姐弟批销非法出版物案,烟台天成网络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临沂邸克伦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烟台张建、李金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胶南赵健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青岛丁来发贩卖盗版光盘案,青岛申屠侃销售非法电子出版物案。(记者 郭世锋)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