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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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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11-20 10:33:32 来源:山东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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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山 东 省 新 闻 学 会 鲁新发[2006] 11 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记协,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检阅我省县(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年度新闻宣传成果,推动县(市)级媒体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方针,提高新闻宣传质量,经研究确定自2007年开始设立“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
请各参评单位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把导向正确、群众喜爱的新闻精品选送上来。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省记协办公室。
电 话:0531-85196064 85196065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山 东 省 新 闻 学 会 2006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点击此处下载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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