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决定今后在政府采购中规定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合理比例,扶持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成长,并将自主创新产品纳入到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范围。
通过政府采购,山东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将山东省省产软件、计算机、生物医药等自主创新产品纳入到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范围。
“十五”以来,山东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围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以重大高技术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组织实施了一批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促进了一大批高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培植了一批高技术名牌产品,壮大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为山东省高技术成果转化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据统计,2006年全省高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494.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达到2500亿元和122亿元。高技术产业总体实力明显增强,产品出口完成64.8亿美元,有力地拉动了山东经济的发展。
为力争到2010年,扶持300个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重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0家;培植10个特色产业基地。政府性资金投入将累计达到20亿元,吸引社会投入1000亿元,新增高技术产业产值2000亿元。
据悉,山东政策性金融机构将会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倾斜。山东允许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通过完善山东省内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产权交易,逐步建立起灵活快捷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见习记者关勇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