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涛 作者文集
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为近千名来自市直机关的青年干部做了主题为“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透视与预防”的讲座。卢铁峰介绍,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所为,而广州青年职务犯罪人数的85%年龄在30~45岁,他们掌握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此外,调查显示,国
对于特定的群体,总结出一定的犯罪规律,对于我们反腐败建设肯定会有好处。我们可以针对特定群体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引导他们有一个正确对待生活的人生观和对待权力法治观念。
然而,防范“职务犯罪30岁现象”,绝不能单纯在年龄上大做文章。“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出现,不在于这一群体存在着比其它群体更需要追求物质享受,更经不起诱惑,而是有着诸多现实因素。
“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出现背景首先在于如今“干部年轻化”趋势加快,而许多年轻干部在上升过程中并没有受到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干部年轻化”是个好现象,但当前由于一些地方过分追求官员的年龄、高文凭,在提拔和选用干部时,往往将许多并不具备领导能力的年轻人提拔上来,缺少相应的民主机制;此外,在使用他们的过程中,又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没有相应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可想而知,这样的年轻人手中掌握了权力之后,面临金钱诱惑时,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出现与“职务犯罪59岁现象”等等种种现象的出现,还存在一个核心问题: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在国企、建筑、行政执法、教育、卫生掌握实权或者大量钱财的地方,是“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高发区。其实,这又何尝不是“职务犯罪59岁现象”的频发区呢?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不到33岁就担任了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职务,但后来锒铛入狱了。可谓是一个“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典型。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交通厅这个部门本来就比较特殊,河南连续三任交通厅长落马,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如果不是李向雷,换个年纪大的官员,或许照样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说到底,要防范“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蔓延,不能仅仅针对他们的年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民主机制的将他们选拔上来,健全完善约束监督机制,让他一伸手必被捉,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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