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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节假日调整 取消五一长假

2007-12-8 8:38:33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听取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会议决定,上述法规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闻回顾: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

  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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