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视野所及
代表人民利益的不同群体都能通过正当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这种声音强大到足以影响决策进程,是人民权利和利益得以保障的基础。
在今年全国两会中,一个新现象引起人们的注意:与往届相比,本届两会联名议案、界别提案和联合发言等集束效应非常明显,成为会议一大亮点。全国政协委员巴德年代表医卫战线9位院士委员做联合发言,痛陈我国卫生公平在全球第188位的尴尬处境;40多位新闻出版界别组的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个形成界别提案;由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起草的《关于停止跨行查询收费的再建议》已获得了36位跨团代表的联名等。这一现象显示了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自主活动的空间和自主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加大,尽管这种情况还没有蔚然成为风气,但其所显示的意义与发展前景引人注目。
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全国政协会议,究其实,都是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现。代表也好,委员也好,来自社会各界、各阶层,理当反映全体人民的利益,但是,由于来自方面和体验的不同,他理所当然地更多关注本群体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由此,会前的深入走访,会中的横向联系,均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应有之义和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没有这样的正当程序,就没有代表人民利益同时又反映为不同阶层呼声的正常表达,就没有真正的民主。代表人民利益的不同群体都能通过正当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这种声音强大到足以影响决策进程,是人民权利和利益得以保障的基础。
去年,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拟就的“关于请求尽快把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列入地方立法的建议”递交浙江省人大。这一事件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大标志性事件。浙江商人不单是真正作为利益主体出现,而且在立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主体性角色。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直接影响立法,比之于依法维权更上了一个层次,而这正是社会民主与法治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这一实践对实现民主法治以及实现和谐社会都极具启示价值。我国自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后,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有所加剧,如何处理好这种不同的利益博弈,关键是要走法治的理性轨道,让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个利益群体都可以在最高权力机关发出自己的声音,通过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或立法寻求保护,并平衡各方的利益。“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规定,就是通过这样的法律程序实现的。
现在,在浙江省的立法进程中,代表商人群体的群团组织已走上前台,而代表其他群体的群团组织,大多尚潜身于幕后。从今年全国两会上看,利益群体的声音有所显现,但尚未能成为主流。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代表和委员中官员的比例较高,而普通工人和农民的代表明显不足,发出的声音也相当微弱,难以形成强大的利益诉求并影响决策。这是民主法治的一个缺憾,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之一。值得高兴的是,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增加一线农民、工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就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
作者系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