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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字公交站名的考验

2007-4-20 8:10:30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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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字公交站名考验公共资源管理底线

    叶祝颐

    连日来,福建厦门市民纷纷反映,厦门一些公交站点命名很不规范,市民出行常被误导,最长的站名“塘边颈腰痛医院(光亮医院)站”12个字,给市民出行带来很多不便。此外,站名的商业味很浓,市民质疑商业化命名背后隐藏着暴利。(4月19日《东南快报》)

    公交站冠名商业化,虽然管理者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冠名方可以获得一定的宣传效果。但是,公交站名与地名一样,应该属于一种公共社会资源,站名命名过分商业化,与地名完全脱钩,一方面会给地名管理造成混乱,另一方面,也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如果公交站牌上宣传的某某单位就在站点附近,规模较大且广为人知,市民也已经习惯了用单位名称代替该站点名称,倒还情有可原。而如果纯粹是商业化命名,管理部门虽然获得了收益,却给市民造成了不便,这就有违公共管理部门的服务宗旨。

    作为公共资源的站名命名权不仅仅属于哪个管理部门或者个人,管理部门在更改站名时,有必要征询公众意见。公交站名虽然不像地名命名那样严格规范,但也应该讲求科学性、实用性,保持稳定性。因地制宜、顺其自然,还要便于记忆,符合公众的习惯。而且有的站名还记载着一段历史、一种民俗,或者某个故事、纪念某位志士,可能记录了城市的发展变迁。其内在魅力与历史渊源远非单位名称或者商家品牌所能承载。

    其实,不仅是站名商业化,近年来,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打着经营城市、管理城市的幌子,拍卖城市公共资源,出让地名命名权、公共设施经营权,趁机创收敛财的例子并不少见。当然,利益冲动是重要原因,但这实际上也是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百姓被排除在公共决策之外的结果。而且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来,随意处置公共资源的事情,除了媒体曝光、公众谴责外,政府部门违规成本十分低廉。笔者以为,要遏制住部分管理者“经营”城市的利益冲动,还得用法律制度给他们戴上紧箍咒,让他们支付一点成本才行。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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