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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做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007-4-27 8:18:53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始试点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山东省日前下发的《山东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要求,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2006年1月1日前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之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之后的逐步做实;2006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归集和统一管理,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

    根据方案,从2006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按照3%起步做实个人账户,之后年度由省统一确定提高做实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随同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

    据介绍,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费分为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长期以来合并管理运营。做实个人账户,简单地说就是进一步区分好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防止社会统筹基金挤占个人账户基金。(记者苏万明)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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