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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发起者:"节能应是公民的自觉行为"

2007-6-12 7:27:00 来源: 齐鲁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11日,省委办公楼内张贴着温馨提示:请在六楼以下办公的同志,步行上下楼梯!

  记者(以下简称记):“能源短缺体验”从发起倡议,到11日开始体验,参与机关和参与人数远远超过预期,为何省直机关都积极参与这一活动?

  王彪(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处长,以下简称王):一周前,我们正式发出倡议的时候,估计能有十几家单位参与。但最终参加的单位达到60多家,参加人数更是达到7000多人。从参加体验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反映看,大家都有一个心理:节能是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

  记:“能源短缺体验”效果突出,作为山东省省直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一项内容,创建节约型机关整体推进情况如何?

  王:山东省省直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自2005年9月正式启动。

  2006年省直各部门、单位在节水、节电、降低公车能耗、节约办公费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资金节约从几万元至几百万元,节约率最高达45%。省委办公厅年节约经费200万元;省政府办公厅年节约经费175万元;省国税局年节约经费135.44万元;省地税局年节约经费137万元;省总工会年节约经费78万元;省体育局年节约经费44万元;省建设厅年节约经费20万元。

  记:山东省省直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有没有指标考核体系?

  王:省直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指标是:年用水量、用电量、交通费和办公费四项指标。考核标准是:自2006年开始,年用水量和用电量指标,要分别达到逐年降低且每年较上年的降幅不低于4.5%的标准;交通费和办公费指标,要分别达到逐年降低且每年较上年的降幅不低于2.1%的标准。奖励办法是:经年度考核,被评为节约型机关且四项能耗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的部门、单位,可按四项能耗指标较上年的经费节约额提取奖励经费,发给机关在职人员。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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