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作者文集
对于近期备受关注的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总局7日作出正面表态。该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建议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
。环保总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将于近日公布。(6月8日《新京报》)
环保工作离开公众的关注,离开公众的支持,单靠环保部门一方推行,必定寸步难行。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缓建,应该说,是对公众诉求的回应,是环保真正尊重民意的体现。
我们看到在有关环保问题的决策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一方面希望公众参与,一方面又惧怕公众参与。希望,是因为公众的参与能够提高决策的群众基础;惧怕,是因为公众的参与又有可能导致他们力推的项目下马。在许多情况下,惧怕经常会占上风,以致大量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在政府的授意下,在发展经济的幌子下,直接上马。
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底能不能上?2005年11月11日,北京市环保局曾作出批复,同意建设;2006年11月16日,北京市发改委作出了立项批复;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规委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从项目的程序看,似乎成了必然。然而,与官方积极推进相反,民间的反对声一直不断。此时,上还是不上,成了两难选择。上,公众不同意;不上,有关部门似乎在打自己的嘴巴。
此次国家环保总局的建议,让公众看到了希望。据悉,早在1995年,北京市环保局就曾明确指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在此地建设垃圾填埋场是不适宜的,不采取妥善防治污染措施直接填埋垃圾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填埋场界外500米之内不宜兴建永久居住设施、现有设施应予搬迁”。然而10年来,当地政府并未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反而在附近接连新建了多个小区。在这一现实情况下,贸然兴建是难以服众的。
面对争议,可取的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正如国家环保总局所建议,“还需北京市环保局更大范围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尤其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这才是稳妥的方法。
应该看到,当前公众对环保参与的热情日渐高涨,这是好事。潘岳就表示:“我们希望各级政府提供一个平台,让公众在重大环境事务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我们也希望公众参与应是依法的、理性的、建设性的,可以和政府形成良性互动。”
希望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缓建,并最终求得令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为公众参与政府环保决策提供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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