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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加强社区建设 确保居委会有房有钱

2007-7-11 16:53:00 来源: 大众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大众网济南7月11日讯记者 赵永刚)今后济南社区居委会的腰杆更壮了。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济南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社区居委会的队伍建设、办公服务用房、办公经费、工作人员补贴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确保居委会有房有钱。

  对于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用房,《意见》提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住小区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按不低于400平方米标准建设。对老城区社区无办公服务用房或未达到150平方米的,要通过整合、调剂、新建、改建、共建或置换等方式,力争2008年底前全部解决。同时,社区办公用房不准出租、出售、抵债、抵押、转让。

  对于居委会的办公费用和人员补贴,《意见》明确规定,市内各区和高新区城区社区工作经费,原则上按每千户不少于10000元核拨,由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5:5比例分担。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据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意见》还规定,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按3000户左右的规模设置,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原则上按每300户配备1人确定,最低不得少于5人。

  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在讲话中要求,各级部门要根据《意见》的要求拿出具体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无地方办事”和“无钱干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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