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五”普法以来,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广大村庄的依法治理进程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遇事找党委、找政府,现在遇事找法院、找律师已成为社会风尚;宗族械斗、动辄打人骂人的不良现象已不常见。农村干部基本懂得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两公开一监督”在农村普遍推开,民主政治建设日趋完善,依法治村出现良好的局面。但因诸多方面原因,目前一些农村的普法教育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村庄的依法治理进程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还有一定的反差。要解决好农村普法难,继续深化依法治村进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仍是当前我们应该认真思考、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就如何做好当前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谈自己的几点经验。
一、加强领导,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地组织保障。
民主法治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也是建设是农村基层政治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政策法律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这必须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村庄要坚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党员干部为骨干,依靠全体村民和各个自治组织的力量,使这项工作得到富有成效地全面展开。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提交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形成决议,摆上村两委会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要务来抓。使这项建设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保证。其次,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要求、意见,明确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把握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再次,要建立相关制度:一是建立一年一次讨论、研究、部署、总结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二是建立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报告评议制度,每年年终村两委会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情况向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村两大会的监督、评议。并把建设工作成效作为村干部评先授奖、获得报酬的主要依据,使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成效与村主要干部的经济利益相挂钩,保障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依法建制,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是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中心,也是关键。各村庄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本村的实际出发,加强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强化民主自治。
1、完善实施民主选举制度。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届满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在选举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水平高、办事公正、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人选进村领导班子,增强了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通过实施民主选举制度,使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更加坚强,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真正起到组织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完善实施民主决策议事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实施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村务工作,由村民自己决定自己的事。并将重大事项告知村民,接受村民的监督。同时严格决策规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民主决策的内容或事项,先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做出框架,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两委会的框架转成为民主决议。特别是涉及村集体投资建设、招商引资、村容村貌整治、土地开发等重大村务活动都要先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做出框架,再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待通过后组织实施,这样村两委的工作更好的得到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真正成为架起党支部、村委会与村民群众的连心桥,改变了党员干部在村民中的形象,从而凝聚民心,使村中的重大村务活动得到顺利进行。
3、完善实施民主管理制度。只有在民主管理中做到公开、公正、合理,村民才能满意,干部的工作才能得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村中的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开展。因此,要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村民的要求,制订以村民自治章程为重点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村民自治章程制订过程中,要坚持合法性、针对性、可行性、民主性。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同时,还要制订村财务管理制度,设置公开栏将村务财务进行定期公开。通过制订制度使干部管理有章可循、依章办事,村民干部行为实现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制约,使村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村民行为不断规范。
4、完善实施民主监督制度。一是村民会议监督。即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听取审议村两委工作报告,听取评议村两委成员工作承诺和工作述职报告,使干部的行为置于村民的严格监督之下。二是组织监督。即通过全体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联席会议推选产生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日常村务、财务管理使用、执行、公开情况,对须公开的村务、财务内容予以审议核实,保证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合法。三是群众监督。 在村庄醒目地方设置公开栏公布村务和财务,接受村民监督,及时解答村民反映的问题。通过完善实施民主监督制度,更好地做到了使干部清白、使村民放心。
三、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
1、把普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一把手”工程和普法工作责任制。村“两委”干部要实行村民小组包干教育责任,包组包户教育,并在换届选举时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布每个委员包组负责法制教育情况。上级业务部门要强化对各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法制培训,并负责每半年通报一次各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以保障农村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两个重点”。抓好落实。一是突出学法重点内容。要选择与农村工作、村民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如《婚姻法》、《民法通则》、《土地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水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业法》、《选举法》、《村民组织法》等,要反复宣传,使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突出学法重点对象。要明确农村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村“两委”干部和管理骨干。必须把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普法骨干的普法力度,这些管理者和骨干队伍能带头学会用法,必然会带动和影响村民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3、因村而异,开展少花钱、见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要针对农村经济普遍比较困难问题,各村“两委”要因地制宜,土法上马,利用墙报、宣传栏、高音喇叭、召开各种会议之机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对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村庄,上级部门要对必要的普法器材、阵地、资料、培训费用等尽力给予扶持,该减免给予减免,该购建给予购建,努力夯实农村普法基础。相关业务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农村,贴进群众,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法下乡”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多管齐下,全面幅射,努力营造农村法制氛围,让广大村民们感到“法就在我身边”。(胶州市云溪街道办事处 刘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