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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污水处理厂检查结果惊人:67家有13家超标

2007-7-6 7:58:00 来源: 齐鲁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省政府最近组织了一次检查,检查了67座污水处理厂,发现有13座超标排污,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吃惊!我省今后将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却无故不运行的地区,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省政府最近一次检查结果表明,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少数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检查取样监测的67座污水处理厂中,超标排污的13座,占19.4%。其中滨州、泰安及苍山、安丘、高密、东平等6座污水处理厂超标较重。临清市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善,对运行参数调整不及时,导致污泥脱水停运近20天,滨州市滨北污水处理厂未经严格报批备案程序,于6月1日起停止运行,造成潮河污染严重。

  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建设进度和配套设施建设缓慢。泰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宁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氨氮浓度严重超过设计标准,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18万吨二期处理工程、文登市污水处理厂4万吨二期工程进展缓慢。栖霞市、莱阳市、苍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安丘市污水处理厂擅自停用出水口在线监测装置。

  我省要求,今后要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财政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建立城市污水厂运行报告制度,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2007年要全部安装水质水量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文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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