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数百元现金,还要向小偷道谢——有没有搞错?没错。“丢的钱没超过我心理承受能力,并且,小偷还送回了我的证件,我想由衷地对他说声——谢谢。”昨日(9日)下午,失主张先生称。(见8月10日《重庆晚报》)
据悉,张先生是重庆渝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半个多月前,他在谢家湾劳动三村菜市场被扒走钱包,内装有500多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驾驶证。没想到8月7日晚,有人用宏声烟盒,把张丢失的身份证、驾驶证包装得整整齐齐,放在了家门口!夫妻俩一致认定,是小偷干的。
更没想到的是,小偷的丑恶行径,在张先生眼里竟然形象高大起来,且看张先生是如何“报达”小偷的:8月8日上午,张先生在网上发了一个名为“谢谢你——小偷”的帖子。帖子称:“我很感动,对你很敬佩。我要由衷地赞美你——你是一个好人,是一个有高尚情操和职业素养的人。”
哇噻,这是啥逻辑呀,被小偷光顾了,作为当事人本应恨之入骨,协助警方将小偷捉拿归案,避免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然而,张先生不仅未报案,而且对小偷的“善举”赞美有加,字里行间充满溢美之辞。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和张先生深有同感的人居然大有人在,我们注意到,在网上,此帖跟帖者众多,不少网友跟张先生一样,对小偷归还证件的行为予以肯定,出现诸如“侠盗”、“模范小偷”、“盗亦有道”、“有职业道德的小偷”等等评价。
真的看不懂了,是这世界变化太快,让人适应不了,还是我的大脑进水了?如此体谅、理解小偷,何以成了主流民意?我们认为,偷窃他人钱财,是一种极不道德、极不光彩的可耻行为,尽管小偷归还了有关证件,但对被偷者受到的伤害显而易见,我们不能因为失窃的钱财没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就可以容忍这种不劳而获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向小偷道谢,是变相纵容、助长小偷的非法行为,正义一旦向邪恶低头,小偷的偷窃活动就会更加疯狂与嚣张,这绝非危言耸听。
向小偷道谢,疑似“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所谓“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即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两名歹徒绑架了四位银行职员作人质后,受害者非但未在法庭上指控歹徒,相反还对歹徒产生同情与认同甚至崇拜心理,最后竟然发展到一名女人质与歹徒订婚。令人忧虑的是,此类症状在我国受到“传染”且呈急性发作之势,生活在各种各样风险之下的人们,学会了“妥协”。而一旦加害者给予当事人一些好处,他们往往会忽略伤害,去赞美那些直接或间接带给他们伤害的人。
感谢小偷,发出的是一个错误信号,受到伤害的岂止是当事人,更有那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