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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家医院可做试管婴儿 准入管理较为严格

2007-8-23 8:10:00 来源: 齐鲁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经卫生部批准,山东省有四家医疗机构可做试管婴儿: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烟台市毓璜顶医院。

    22日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30日,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95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其中山东省四家医院获准可以开展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俗称试管婴儿),省立医院成为目前山东省唯一一家获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

    据了解,卫生部批准的山东省四家医疗机构为:山东省立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烟台市毓璜顶医院:试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山东省省立医院获准设置人类精子库,国内其他9家获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分别是: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山西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试运行)以及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精子库。

    据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涉及社会、伦理、道德、法律等诸多问题,卫生部为此专门出台多项规定,对开展此类技术的医疗机构、人员、设备、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除需要国家批准的“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外,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夫精人工授精等辅助生殖技术等需要省卫生厅审批的,也都要进行非常严格的检查评估。(记者 彭东)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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