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24日电(记者王娅妮)济南市政府近日表示,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发放租金补贴等多种途径,对6万多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上。
去年下半年,济南市曾对城市居民住房现状做了大规模调查。结果显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不容乐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以下的约有5000户,符合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60500户。
为改善这些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济南市将采取集中建设和收购两种方法,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尽快启动廉租房小区建设;采取政府组织建设为主、房地产开发商代建为辅、货币化补贴为补充的多元化推进路子,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81万平方米的建设计划;收购部分现有房源,将符合条件的拆迁安置房和旧村改造房,在完善路、水、电、暖等基础配套、健全相关手续后,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力争3年基本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任务。
为落实建设资金,济南市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使用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
济南市还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