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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世礼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08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世礼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陈世礼简历
陈世礼,男,汉族,1951年11月生,安徽马鞍山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干部代表。历任安徽省马鞍山水泥厂工人、会计、团总支副书记,市城建局政工科干事,建材工业公司组织宣传干事,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市委办公室秘书,市化工局党委副书记,市机构改革人事安置小组副组长,人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市编办主任,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常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淮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6年8月29日,中共淮南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陈世礼为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