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坚持城乡统筹,通过健全完善五项制度,整合救助资源,扩大救助覆盖面,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以政府救助为主导,慈善救助、社会互助、个人自救相补充;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大病治疗、住房、就业等全面救助相结合;以城乡低收入家庭为主体,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困难学生等全员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应救助全救助和应保尽保,有效地改善了困难群众生活。
一、健全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莱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的申请、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完善了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普查和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调查,全面摸清了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住房、健康、就业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1000元,年人均补差标准由220元提高到360元以上,提标后年保障金由170万元增加到910万元,保障人数由不足8000人增加到2.36万人,分别是原来的5.2倍和3倍;在去年发放城市低保金、救助困难群众数分别比上年增长30%和11%基础上,从今年1月份开始,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同时,关注市场、天气等变化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及时研究采取对策措施。针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问题,按照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分别20元、1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115万元。冬季来临,为城市低保户发放取暖补贴129万元。
二、健全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生活保障制度。市委、市政府把乡镇敬老院建设列入为民办的实事,市、区、乡镇三级都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建设需要,并出台了《莱芜市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办法》,对敬老院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服务标准、资金筹集办法等作了详细规定,促进了乡镇敬老院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良性化运转。去年总投资达1亿多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6000多万元,全市20处乡镇敬老院完成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建有住房1870间,设置床位3000多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90%以上,五保对象入住率已超过70%。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去年共发放493万元,比上年增长16%。市委、市政府确定,到2011年,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2600元和1800元。对城市“三无”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组织动员,愿进社会福利院的实现全进,愿居家养老的实行社区居家养老。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已入住40 人,基本达到愿进全进。
三、健全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去年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230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和减免医疗费用2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和33%。同时,积极探索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的新办法,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治大病、住房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将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借纪念莱芜战役胜利60周年之机,组织开展了“敬英雄、献爱心”活动,依靠社会救助治病、住房困难家庭500户,结队帮扶1000多户。
四、健全社会专项救助制度。制定了《莱芜市专项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专项救助制度,使弱势群体得到了全面保障。一是实施住房救助。实行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等,去年为1380户发放住房补贴500多万元。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的,将救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去年为200户发放住房补贴60万元。二是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去年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中患大病的179人发放救助资金50多万元。三是实施教育救助。去年救助各类贫困大、中、小学生520余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救助特困教师62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四是实施慈善专项救助。出台了《莱芜市爱心慈善捐助办法》,在建立健全市、区、乡镇、村四级慈善网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爱心慈善助老助残助学活动,实施了“朝阳助学、烛光工程、爱心复明、微笑列车、康复明天”等专项救助计划,使救助范围达到了全员覆盖和应救助全救助,去年发放救助金300多万元。
五、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完善了《莱芜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灾前预警预防、灾后救助保障”机制。在去年的三次暴雨灾害中,迅速下拨救灾资金820万元,比上年增加610万元,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全市没有出现一例因房屋倒塌死亡事故。
莱芜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始终贯穿了城乡协调、城乡并进、城乡覆盖的思想,以城乡协同发展、共同促进为主线,实现了困难群体的全员覆盖。各项救助制度之间坚持配套衔接,相互关联,对各救助项目实行信息沟通,避免了救助工作中的重复和遗漏,发挥了救助资源的综合效能,提高了救助实效。在救助形式上,坚持长期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资金救助与实物帮困相结合,定期救济与临时救济相结合,拓宽了救助渠道,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实现了应救助全救助和应保尽保,促进了和谐莱芜建设。(通讯员 谷体忠 吕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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