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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高个税起征点相当于政府发红包

2008-7-24 9:29:17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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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亚军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了上半年税收数据,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比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 (GDP)10.4%的增速快一倍多。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表示:"上半年个税收入涨了这么多,说明上次调的400元还不到位,政策的力度还不够。" 魏杰认为,个税增长快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是不合理的,"税收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现在却让很多穷人缴了税。" (7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一直为民众所关注,今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并没能使许多人感到满意,在当前国家工资水平仍然维持原状的语境下,面对各种商品竞相涨价的市场,大多数人期待再次调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诉求了,事实证明,适度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会从整体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在当前 "放水养鱼"的个税调节也相当于给普通大众发红包。

  2000元的起征点,在今天看来似乎变成了一张无形的大网,大有把一些中低收入者"一网打尽"之势。除了一般的公务员、企业白领,就连靠着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一般的民工,月收入达到或者超过2000元者大有人在,他们也不折不扣地成为个税的纳税人。2000多元的工资水平,随纳税人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其用途不同,如果既要抚养孩子又要赡养老人还要贴补家用,在当前物价高企的情况下,其实际消费能力是在不断地下降,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基本生活,对这一部分人征税确实于心不忍。

  笔者认为:个税的合理性不单在于起征点高低和税率的改革,更重要的是它的导向性。征收个税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最重要意义,就是平衡收入差距,起到"二次分配"的效果。对个税的征收应首先考虑对家庭的责任、对社会责任的承担,而国外个税的通用核算方法,是按每位应征者所负担的家庭成员年均生活费用为基数进行征缴的,因此只是单纯从个人的年收入超过多少,或每月收入超过多少"一刀切"的个税征缴方式,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个税改革应与国际接轨。当前,2000元的起征点确实太低了,尤其像深圳、上海等高收入高消费地区,大部分人纳税就失去了个税调节的意义。

  最近,东莞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即"千元红包")的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虽然在派发的对象上有争议,但终究赢得了一片赞许声,而调节税收政策更具有法制性、普遍性和持久性,应该说没有什么争议,大家都会开心,是一个政府发红包的更好办法。另外,让利于民的个税调节还可以促进消费,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内在动力,为其他税收的税源增长提供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很有必要的。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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