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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法加强管理黄河 严禁河道内擅自采砂

2008-8-11 10:53:00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1日电(记者 董振国)为保障黄河防汛安全,山东省加强对黄河河道管理的立法,严禁擅自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采石、爆破、钻探等活动。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其中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采石、爆破、钻探以及生产经营性取土等活动,砍伐护堤护坝林木等,由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可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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