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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招生试点注册录取待遇与常规录取相同

2008-8-19 8:39:55 来源: 济南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我省今年在高考招生中开始进行注册录取改革试点,山东英才学院等3所驻济高校参加。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各方面待遇与常规录取考生相同。今天,省招考院专家对注册录取进行了解释。

    注册录取试点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科(高职)二批省内民办院校中进行,今年我省确定在青岛滨海学院、山东英才学院、潍坊科技学院、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青岛黄海职业学院6所高校进行。参加注册录取的考生,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征求志愿的资格线。

    省招考院表示,注册录取考生要注意两个步骤。首先,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即可根据本人实际选择院校,并持个人申请书、高考准考证、成绩单向试点院校提出申请。个人申请书应包括个人情况简介、拟申请的专业。其次,接到考生申请并经审查合格后,院校与考生签订《注册录取考生协议书》,同时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该考生已确认报考字样并加盖院校公章。经审查认为不宜录取的,招生院校应当面告知考生,考生可再向其他院校提出申请。

   考生只能与一所院校签订《注册录取考生协议书》,招生院校不得接受已经与其他院校签订协议考生的申请。

    为避免报考注册录取院校的考生由于计划受限而落榜,已与试点院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专科(高职)征求志愿院校的志愿,但已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征求志愿院校的录取。

    省招考院今天介绍,今年我省高考专科(高职)补录院校范围包括:文理科专科(高职)二批及对口高职、艺术、体育类未完成专科(高职)计划的省内外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5日至16日;注册录取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21日。填报志愿时,考生不能同时兼报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志愿,只能报考其中一类。办理注册录取院校录取时间为9月23日。征求志愿院校录取时间为9月24日至28日,其中一志愿9月24日至25日录取,二志愿9月26日录取,调剂志愿9月27日至28日录取。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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