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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调整 每人每月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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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7-3-16 10:50:34 来源: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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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和支付标准做出了新的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 据了解,为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患病家庭的经济负担,自2007年1月1日起,聊城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保单位应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时,一次性缴清参保人员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杨振霞 栾居沪)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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