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山东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
 
聊城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调整 每人每月8元
http://www.sdnews.com.cn 2007-3-16 10:50:34 来源:聊城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和支付标准做出了新的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
 
  据了解,为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患病家庭的经济负担,自2007年1月1日起,聊城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保单位应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时,一次性缴清参保人员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杨振霞 栾居沪)

责任编辑:张文琪




山东新闻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山东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东新闻网新闻中心 电话:0531--85196066
 
 新闻查询
 
 最新新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