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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起 德州市社保缴费月最低基数调高
http://www.sdnews.com.cn 2007-3-23 10:21:36 来源:德州日报

  自4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将进行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月最低基数提高,且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按28%征收。
  
  据了解,自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我市各类企业(包括使用临时性用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最低基数由831元调整为94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最低基数由831元调整为1257元。同时,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变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仍为20%。
  
  目前,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已实现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更好地实现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伤有所助、难有所帮。(见习记者 唐晓颖 通讯员 王东庆 焦方兵 张素芹)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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