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9日讯 截止到3月29日,青岛市已有15600余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完成自行纳税申报,累计申报所得43.87亿元,申报应纳税额6.41亿元,补缴税款514万元。
最近几天各纳税服务大厅出现自行纳税申报火爆场面,日均申报超千人。但仍有部分高收入行业和群体纳税人等待观望。
从已申报人员的行业结构上看,银行、保险、电信、交通运输、制造业、外资企业、外籍人员等行业和群体自行申报人数占很大比例。
据青岛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 3月31日为法定休假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截止顺延止2007年4月2日。
青岛市地税局提醒符合自行申报条件而尚未申报的纳税人抓住最后几天申报时间,及早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申报,以免承担本可以避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对于应申报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地税部门将从4月份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专项检查,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未依法自行申报的纳税人,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齐宝田 付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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