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6日讯(通讯员 张好年 刘武杰 记者 郑桂江)招远于近日实施了《招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确立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筹资模式,在全省率先建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招远对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创新,把对“投保农民实行财政补贴”作为核心内容。目前,该市财政已经拨出200万元专项资金,并确定今后每年递增10%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实行补贴,打破了原来完全由农民自己缴费的模式,从而在筹资方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同时,招远市还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接的思路,确定参保人养老金领取标准应达到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水平,在保障水平上实现了新突破。
为规范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招远市还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起保费收取、养老金给付和稽核工作三大工作流程,保证了内部管理各个环节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高效运转,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系。
目前,招远共有98138人投保,占农业人口的21%;投保总额1.56亿元,农保基金滚存结余1.72亿元;已开始领取养老金人员达到15081人,发放总额达到1612万元,成为全省第一个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城市。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