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山东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
 
淄博市严格社保基金监管 发现问题将严厉处罚
http://www.sdnews.com.cn 2007-2-26 13:09:41 来源:淄博新闻网

  按照从今年元月1日起实施的《淄博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我市将把所有社保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办法》规定,我市所有基金将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自求平衡。同时,所有的社保基金将全部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征缴规定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预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计入的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必须及时全额计入当期社会保险费收入。对预缴的社会保险费或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足的必须建立相关台账进行管理。所有社保基金结余除预留不超过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必须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另外,各社保基金的经办机构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凡是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未按时、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款项;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张文琪



临沂市两家单位被评为社保基金决算省先进集体 (01-26)
泰山区社保基金滚存结余突破2.5亿 创历史最高 (01-25)
劳动部建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 出问题五日内上报 (01-20)
审计署公布07年审计重点 专项审计五项社保基金 (01-08)
淄博新办法元旦起实施:社保基金纳入单独账户 (01-05)

山东新闻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山东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东新闻网新闻中心 电话:0531--85196066
 
 新闻查询
 
 最新新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