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烟花爆竹限放工作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认真自觉遵守限放规定
日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了加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通知》,并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内四区和崂山区治安大队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烟花爆竹限放工作重点,一是要加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特别是对在重点部位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对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仅要对单位进行处理,对其负责人也要严肃处理。二是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居民区、楼院大量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三是市局和各分局的督察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督察,督促落实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春节将至,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认真自觉遵守限放规定,禁止在市内四区限放区域和限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巩固前期禁放效果,维护地方性法规的严肃性。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劝阻、检举违反规定私藏、私卖、私运、私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者的姓名将被严格保密。举报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奖励给最先举报人。限放区举报电话:市公安局:82026135 82864925;市南公安分局:82860199-3063;市北公安分局:83834115;四方公安分局:83720705;李沧公安分局:87610517;崂山区公安分局:88903577。(隋峻 李铁鹰 王进)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