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山东济南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可以在原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社区卫生定点服务机构,4类参保人员可酌情开设家庭病床。这是我市为鼓励参保者社区就医而出台的又一举措。
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卫生局最近发出通知,鼓励参保人员社区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在一个医保年度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不再支付门诊规定病种起付标准,住院和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50%执行,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只负担一次。
按照规定,可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开设家庭病床的4类参保人员是:脑中风丧失全部或大部分行动能力且病情符合住院条件的;恶性肿瘤晚期行动困难的;严重心肺疾病符合住院条件,住院医疗确有困难的;其他病情符合住院条件,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在家庭治疗的。家庭病床治疗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一般为90天,确需延长的,最多不超过150天。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平均每人每天限定为60元。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