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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法院执行工作注重和解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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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news.com.cn 2006-12-5 10:49:44 来源:山东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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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平法院执行工作注重和解效果好
山东新闻网滨州讯(记者 曹景鲁 通讯员 姜道策)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难点,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议论的热点。邹平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要求执行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执行路子,讲求执行技巧,注重执行中的沟通,促使案件得以和解执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尽量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现场和解。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往往对被执行人的情况有所了解,但不具体,容易把案件没有得以执结的责任归咎于法院,对执行法官告知其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事实不相信。于是该院让申请人亲自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参观见证执行,有利于双方当场和解。 二是当庭和解。在执行中,把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庭,就执行能力、执行措施、执行财产进行当庭质证,让被申请人亲自把困难讲给申请人听,使双方互谅互让,促使和解。 三是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有机结合促使和解。该院主要针对有一定执行能力但拒绝执行,其全部财产又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案件,通过说理让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权利,被申请人尽所有能力执行,余款不再履行,从而实现一种双赢的后果。该院在执行青阳镇赵某与谢某返还彩礼款一案时,因女方谢某长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其父母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15700元的彩礼。经该院多次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由谢某父亲一次性付给赵某8000元,赵某自愿放弃另外7700元,这起历时三年、五次中止执行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艰辛的努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900件,和解执行649件,和解执行率达34.16%,既使案件顺利了结,又使被执行人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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