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安委会高级别配备 省长郭树清任主任

2015-11-13 17:0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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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3日讯 (记者 鲁珊珊)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山东各地狠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呈现“双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今年以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并“高位波动”。11月1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世瑛先生,副局长赵卫东先生,介绍我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采取的重大举措和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

  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世瑛,副局长赵卫东介绍了山东安委会高级别配备情况。省长郭树清担任省政府安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龚正,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守刚,省委常委、秘书长于晓明秘等省委有关领导,参加省政府安委会并担任副主任。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政府各位副省长均担任副主任,分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安委会日常工作。

  此外,协助分管副省长工作的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和省安监局长担任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委有关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政府安委会成员。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省安监局长兼任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各位副局长兼任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世瑛介绍说,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形势,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研究了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实现长治久安的断然措施,概括起来包括10个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创新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着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依法从速调查事故铁面严肃问责、充实加强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落实全省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大力营造安全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制定出台了7项制度,即:《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山东省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关于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意见》。近期还即将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天上午,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大会上,省委副书记龚正传达了省委书记姜异康的重要指示,省长郭树清作了重要讲话,副省长张务锋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李世瑛说,这次会议规格之高,参加人员范围之大,采取的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这是一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员会,也是一次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举措的部署会。

  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期之所以密集地研究出台这一系列断然措施,李世瑛认为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第二,这是迅速扭转我省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稳定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第三,这是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