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棚改拆迁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鼓励实物安置

2018-01-17 08:42:0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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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山东省将着力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关键词:供给

  工业厂房等均可改为租赁住房

  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培育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

  会议明确提出,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住房用于租赁,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此外,会议还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链接:济南行动

  记者了解到,我市相关部门已就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起草相关政策上报市政府,预计3月底即可出台文件。

  同时,我市两家主要负责公租房租赁经营的国有企业,已入选全省首批租赁企业;万科、世联等多家企业也利用闲置老厂房、老办公楼等改造成租赁住房,发展长租公寓。

  1月3日,高新区还推出一宗租赁住房用地,面积约45.66亩,要求土地竞得人建设的全部商品住宅要自持70年,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

  关键词:保障

  今年开工棚改安置房84.33万套

  会议提出,积极实施棚改攻坚三年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今年全省将新开工棚改安置房84.33万套,基本建成23.72万套。

  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计划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环卫、公交、教育、卫生等行业困难群体,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计划开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40万户,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同时,将根据功能分区和人口分布,科学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养老、商业、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功能齐全、通达便利的“15分钟生活圈”,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

   链接:济南行动

  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棚改旧改力度,开工棚改项目34个,安置房41167套。公租房分配方面,今年将按照优先“保急需、保困难、保低保”的原则,继续做好政府集中建设公租房的分配选房及入住工作,在解决完2014年申请轮候家庭的公租房保障问题后,适时启动新的申请。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面,今年我市将整治改造472个、749.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0万余户,同时推进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升群众居住质量。

  关键词:调控

  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会议提出,要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调控,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要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链接:济南行动

  近年来,我市一直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房价稳定。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济南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涨幅连续11个月回落。

  对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进行查处。

  前不久,市城乡建设委发布通报,对违规开展认筹且捆绑销售车位、地下室的济南景洪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全部认筹金,取消商品房预售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徐英淦
新闻关键词:山东棚改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