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在29个国家级功能区试点“证照分离”

2018-01-18 16: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18日讯(记者 徐英淦)近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在全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针对行政许可等事项,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1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出席发布会并介绍“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郭际水表示,“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继“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证照分离”改革,实质在于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为此,1月12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2号)。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共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改革要在下半年全面推开。

  《实施意见》明确在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范围内自主选择复制推广。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直接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的,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从营业执照办理中分离出去。

  郭际水指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审批手续)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双轮驱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创新手段、强化协同”的思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的协同监管;以诚信管理为手段的信用监管;以风险防范为底线的风险监管;以行业组织为依托的自律监管;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的社会监管,构建完善联动、协调、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升级完善业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信息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涉企信息,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并探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