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山东各级脱贫攻坚资金不得少于上年
鲁网8月2日讯(记者 范金鑫)8月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政策暨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情况。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长期以来,由于涉农资金名目数量多、分配管理限制多,市县在推进统筹整合时受到一些束缚限制,存在不敢整、不能整、整不动的问题,需要从省级层面整合做起,带动全省统筹整合,《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真正把涉农资金安排使用的话语权交给市县,切实提高涉农资金规模效益。
按照“能整尽整”的原则,这次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包括:中央(部分)和省级安排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从三个方面创新了管理机制。
一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设置体系。在省级层面将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划分为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两大类。其中,省级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应急救灾支出;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脱贫攻坚。为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20年前,各级每年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不得少于上年。
二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体制。这次改革改变了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将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由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考核”的原则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提报需求、制定标准、加强指导,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
三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实行任务(项目)管理,由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确定任务,省财政进行预算评审并配置资金。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省级下放项目管理权限,涉农资金实行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管理模式,由各县(市、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科学配置、合理安排资金,并允许不同年度之间调整支持重点和实施区域。
此外,对整合后形成的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和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按不同程序管理。省级统筹安排资金,按照“职能部门(或市县)报需求、领导小组定任务、职能部门定标准、财政部门预算评审下资金”的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按照“乡村振兴有规划、财政部门切资金、市县统筹来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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