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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jst.sdnews.com.cn 2007-9-29 9:26:04 来源:山东省建设厅
  

 同志们:
     这次全省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是省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次会议在烟台市召开,也是一次现场会、一次经验交流会。刚才,省建设厅与各市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烟台、济南、青岛、淄博、菏泽五市政府介绍了经验,焕彩同志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房地产业运行健康,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开发投资保持平稳适度增长,房价涨幅趋于稳定。2006年,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79亿元,实现增加值794亿元,占全省GDP 的3.6%;全省地税系统征收的房地产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共143.7亿元,财政系统征收的房地产契税66.1亿元,国税系统征收的房地产所得税6.5亿元,这三项合计为216.3亿元,扣除所得税上缴中央部分后为201.9亿元,约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4.9%。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对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增收贡献较大的行业之一。二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责任制。2004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436万平方米,竣工843万平方米,解决了1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17个设区城市和41个县市建立了廉租房制度,为1.46万住房和经济“双困户”提供了廉租房保障。三是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各地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一大批道路改造、水系整治、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改造各类旧城片区970个,近50万户、160万城市居民和城中村村民由旧平房、大杂院、筒子楼搬入新居,2000多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建筑节能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取得新的进展。认真落实省政府181号令,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禁实”工作,积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加快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五是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房地产业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有着重大作用,必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形成具有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住房是民生之本。住房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省委、省政府把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作为关注民生和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摆上了突出位置。李建国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并解决民生问题。韩寓群省长在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要叫响“富民优先”和“环保优先”两个口号。住宅与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繁荣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民本思想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刻认识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转变
 房地产市场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领域。近几年,中央一直把房地产市场调控,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各级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和省里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制定完善规划,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努力推动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转变。今年全省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3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坚持以规范促发展,保持适度的开发规模,确保完成这一目标。
     (一)严格落实国家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积极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去年,国办发[2006]37号文件明确规定,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必须占新建住宅的70%以上。这是国家从节约资源、控制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省政府及时下发了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落实“90、70”的调控政策,不能有丝毫犹豫。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将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合理分解到具体区域,并通过编制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拟新建或改造住房项目的套型结构比例要求。要按照综合调控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要求,结合城市片区、具体项目情况,明确新开工项目的住房套型比例,严格实施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外来购房者较多、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以借鉴青岛的做法,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积极组织限价商品房建设,满足本地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
     (二)大力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促进房地产开发建设模式转变。我省人多地少、资源相对紧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非常突出。要创新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机制,从源头控制、过程监控、终端控制和示范引导等方面,促进房地产开发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实现房地产业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要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明确住房套型比例、住宅性能要求和节能节地环保等措施,作为项目招标、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从源头入手搞好管理。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加强监控,跟踪检查,对开发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不落实的,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不予办理房产登记,不予审批新的开发项目。要大力开展住宅部品认证、住宅性能认定和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推广太阳能设施与住宅一体化建设,抓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抓紧完成住房状况调查,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开展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住房现状和住房需求底数,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各地入户调查基本完成,16个设区城市和51个县市编制并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下一步,各地要抓紧进行住房调查数据录入和汇总分析,力争6月底前全部完成。尚未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的,6月底前要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已完成的要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结果进行修订完善,使之与居民住房需求相适应,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支持住房消费。要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消费的作用,在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让更多的普通百姓享受到低成本贷款。要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确保公积金安全。各级政府要高度关注住房公积金的运营和监管,按照“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确保把住房公积金归集好、管理好、使用好。要继续加强拆迁管理,认真执行省下达的拆迁计划,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减少被动性住房需求。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拆迁行为,组织好安置房建设,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困难群体住房保障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是群众的基本需求,不同于普通商品,不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韩寓群省长在一季度经济形势通报会议上明确提出,要落实好廉租房制度,重点解决城市特困家庭和低保户住房问题,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建立经济适用房住入和退出制度,确保年内开工600万平方米、竣工400万平方米。省政府确定,年内所有市县全面实施廉租房制度,用三年时间解决人均住房10平方米以下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各级政府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下大力气抓好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切实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年的经济适用房竣工指标已分解到各市,各地要抓紧研究确定经济适用房项目,做到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和优惠政策“四落实”,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完成任务。要千方百计解决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宁肯少办点其他事情,也要把老百姓住房的事情办好。建设用地指标特别紧张的市县,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用地。烟台市实行经济适用房配建制,在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经济适用房,既有效地解决经济适用房供地难问题,又有效地避免低收入居民聚居问题,有关城市要认真学习借鉴。要认真落实《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严格限定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明确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使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买得到住房。
     (二)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是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有效措施。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县市,要加大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文件,确保年内实施。要多渠道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确保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和全部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青岛市已经将这个比例确定为15%,对加快廉租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要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廉租住房的保障和退出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更好地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应保尽保。
     (三)积极搞好住房保障制度创新。要认真搞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试点,积极推行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并轨,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实行住房保障货币化、保障房供应市场化、租房购房自主化。日照、莱芜等市在这些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要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建设“农民工公寓”,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
     三、加大旧城区整治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开展旧城区整治改造,既是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措施,也是以人为本、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并取得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城市面貌、增强城市功能为出发点,积极总结推广“政府主导、政策扶持、规划调控、基础先行、产业替代、市场运作”的思路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旧城区整治改造,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集中力量加快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韩寓群省长今年在省人代会上明确提出:“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争取两三年内解决城市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前不久,省建设厅组织有关城市,赴辽宁进行了学习考察。我省棚户区改造起步较早,工作基础好,要加快改造步伐,确保三年内全面完成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任务。各地要抓紧编制计划、制定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步伐。二是继续推进旧居住区综合整治。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推进整治改造。三是积极稳妥地搞好城中村改造。要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市化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城中村改造,逐步使城中村融入城市。要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制定政策,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四、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建设和谐社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环节。由于物业管理涉及主体多,加之体制机制不健全,服务人员和业主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要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一是创新物业管理体制,完善业主自律机制。要把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业主自治与社区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要把业主组织纳入社区民主自治范畴,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业委会活动的引导和监督。二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开发商和物业企业行为。要严格落实《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制度,加强对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妥善解决好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问题。要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收费监管,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三是因地制宜,推行多种形式的物业管理。要充分考虑小区居民收入状况和承受能力,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选择物业管理的具体方式,逐步使所有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宏观调控成效,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关系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的经济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项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房地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和省政府都明确规定,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是各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省政府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各地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认真研究政策,明确工作目标,切实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设、房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住房、拆迁等现实问题,使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特别是在公积金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及时提示提醒,切实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同志们,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动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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