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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jst.sdnews.com.cn 2007-9-29 9:47:59 来源:山东省建设厅
  

(2007年3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建设厅和监察厅联合召开的一次专业工作会议。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才省长听取了汇报,提出了要求,明天还要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一会儿,宋厅长还要从纪检监察角度,对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出要求。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建设厅会同监察厅等六部门,围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1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建设、监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筑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完善。陆续出台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依法、科学、顺利进行。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基本形成。各级积极清理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所有建筑业企业实现了在全省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自主投标、平等竞争。
    ——有形建筑市场逐步健全,工程承发包活动不断规范。全省建立工程建设交易中心117家,房屋建筑工程的承发包交易基本纳入了有形市场,其他专业工程也陆续开始进场交易。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率达到了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
    ——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创出了一批精品工程。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旧的质量通病基本得到治理。10年来,全省共有64项工程荣获鲁班奖,创“泰山杯”工程989项,认定无质量通病住宅示范工程266项,评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641项。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连年大幅度下降。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3起,死亡36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2005年同比分别下降16%和25%的基础上,又下降了39%和27%。
    ——三年集中清欠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省累计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143.81亿元,清偿率99.13%;累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7.4亿元,有效维护了80多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矛盾和纠纷,消除了拖欠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新的拖欠得到有效遏制,防新欠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管理部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各级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了“六公示一监督”制度,全省建立了90个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大厅,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了透明、公开、便捷、高效。
    上述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得力。省委、省政府历届领导高度重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吴官正书记指示要“坚决取缔非法建筑”,张高丽书记强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完善制度,公开招标,加强监管”,分管省长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重大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各市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高度关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省、市、县都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监察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并长期保持机构不散、力量不减。10年来,各级建设、监察部门始终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列为工作重点,联合印发工作意见,联合召开工作会议,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了整顿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深查细究,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省和各市每年都多次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和质量、安全、清欠等专项检查,检查覆盖面广,严格细致,实效性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依法严格实施处罚并公开曝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10年来,全省共检查工程项目10万余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8779项,累计下达整改通知书12187份,责令停工整顿工程2165个,责令停业整顿企业613家,暂停企业投标资格2119个月,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6192万元,吊销建设类企业资质1868家,有效地净化了建筑市场。
    三是政府带头,大力推动清欠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清欠工作从一开始就确定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省委、省政府筹集资金集中解决了省几大班子拖欠的工程款,特别是山东大厦工程,省财政一次性拿出9600万元全部予以解决,各市也累计拨出专项资金近亿元用于偿还政府欠款,为其他项目作出了表率。省有关部门累计17次派出76个督查组,建设厅、监察厅对69个政府拖欠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18个拖欠单位进行了公开通报。各级始终把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作为重点,累计受理投诉举报3万多起,协调解决欠款21.4亿元,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我省没有发生一起因讨要工资而进京上访的群体事件,清欠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四是以治理质量通病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10年来,省政府先后部署了三年治理质量通病攻坚战、三年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连续开展了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大型公共建筑专项检查。全省共建立了169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8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全国第一家成立了省级勘察质量监督站,县以上城市和工矿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达到90%以上,中心城市达到95%以上;施工企业内部普遍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千余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全面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控制指标,年底对照考核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一旦发现安全事故上升苗头,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遏制。持续组织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房屋拆除、深基坑开挖、高处坠落等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地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仅04、05两年,全省就有56家企业、110名个人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罚款403万元。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以来,全省已有23家施工企业因发生安全事故受到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
    六是标本兼治,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取消了不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一切限制性规定。不断规范有形市场运作,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合理低价中标机制,积极采用电子标书、计算机辅助评标方式。严格了新上建设项目的资金审查,规范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行为,坚决禁止政府项目带资施工。大力推行建筑劳务资质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全省已发展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1500家,成建制劳务人员50余万人。全面实行了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严格了建筑劳务人员合同管理,基本实现了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按月发放。积极探索工程风险管理机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试点推行了工程担保制度。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多数市初步建立了建设类企业信用档案和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络。
10年来,我们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埋头苦干的结果。刚才的表彰就是对大家工作的充分肯定。在此,我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奋战在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正确认识形势,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全国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和正确判断,作出了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国家连续六次派出高规格的检查组,分别就控制大广场宽马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地产宏观调控、清理新开工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非法批地用地等问题,对部分省市进行检查调研。六次检查的检查组,对山东的工作都给予了积极评价,说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某些方面还面临更大的挑战。
    一是建筑市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业主的行为还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工程建设不履行法定程序、不遵守法定制度以及违规上项目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和公开招标的比例虽然很高,但明招暗定、暗箱操作的现象还个别存在;不按照中标承诺签合同、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防新欠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个别地方仍在超出融资能力搞建设,不从实际出发来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造成了新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少数地区和部门不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关不严,国家和省的清欠政策特别是长效机制,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三是安全事故还不断发生。去年全省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其中还有一起死亡5人的事故。反映了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真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思想麻痹松懈,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我们已连续几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今年省政府又下达了下降2%的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
    四是工程质量隐患不容忽视。近两年,全省发生了几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投诉也比较多,工程质量现状不容乐观。同时,固定资产投资的继续增加,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建筑节能和环保的需要等,都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经济工作的正确判断上来,统一到对经济工作的战略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和宏观调控的认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同建设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转变观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一)强化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法定程序的监督管理。要继续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加强日常巡查,把所有工程建设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的执行,不断规范各方主体特别是业主的行为,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要突出抓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两个环节,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核,凡是不具备法定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以及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有关手续。要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的审批权限,落实责任,规范审批行为,完善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制度,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今后,各市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要定期报省建设厅备案。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各级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签订“阴阳合同”、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增加合同条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以及不履行中标承诺、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等违法、违规及违约问题,全面促进合同的履行。
    三是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对中标后的工程,要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加强资质管理、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监管机构以及有形建筑市场之间的配合协作,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制度。各级建设部门在企业资质受理中,要认真履行初审职责,严格把关,坚决查处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上报企业的通过率达到90%以上。对资质许可后的企业,要实施动态监管,发现不具备法定条件的要立即作出处理,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二)巩固三年集中清欠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新欠的长效机制
省清欠领导小组下发了《2007年清欠工作要点》,省政府对三年集中清欠工作进行了初步总结,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的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巩固三年集中清欠的成果,切实防范新的拖欠。
    一是限期完成剩余历史旧欠的清理。不论是网上的还是网外的项目,要逐个研究落实措施,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途径,确保今年4月底前全部解决。对于存在严重纠纷又不接受行政协调的,要督促双方尽快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要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已经认定的新拖欠,要尽快查清原因,落实清欠责任,并在今年上半年妥善解决,否则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认真履行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责。从现在开始,各级的工作重心要从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从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要在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以及企业资质管理、招投标监管、房屋预售许可和产权登记等环节,严格把关。凡是不具备法定条件、旧的拖欠没有清理完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还要监督开发企业把预售资金全额存入专用帐户并优先支付工程款,提供经总承包企业签章认可的工程款结算完结报告,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三是继续抓好已出台各项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变相拖欠。要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所有建筑业企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工资管理规定,明确监管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劳资纠纷,使用劳务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坚持总包单位负总责,劳务工资必须发放到每个劳务人员手中,任何企业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发生工资拖欠投诉案件,一律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已经结清工资的详细资料,不能举证的,以投诉人提供的有效证明为准。各级建设部门要把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有拖欠记录以及信誉状况较差的实行重点监控,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要运用资质管理、市场准入、评奖评优等手段予以严格制约。
    (三)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
    一是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前不久,省治贿领导小组组织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验收,对建设厅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结束。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工程承发包等重点环节商业贿赂发生的形式、特点和规律,逐项制定治理措施,尽快健全防范机制,严厉查处涉贿行为,推动建设领域治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二是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各市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针对影响招标投标公正性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备案管理等制度。要突出重点,转变监管方式,在监督对象上,要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在监督主体上,要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为重点,在监督方法上,要将过程监控和随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和权威。要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方式,国有资金投资的依法应招标项目,要取消费率招标,全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要积极改进评标办法、评标方式,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改革。
    三是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要改革现有的交易中心管理模式,17个设区城市的交易中心要逐步改造成区域性交易中心。积极拓展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尽快建立专业工程交易平台,年底前实现专业工程进场交易。要按照构建大交易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平台,不断提高交易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严厉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招标资格审查、邀请招标的审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中标人的确定等重要环节,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合同备案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招投标督办通知书制度等 “五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异议受理、举报网络和快速查处机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工程质量综合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再上新水平
    一是树立全新的工程质量观念。传统的质量观念要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侧重实体质量向前期决策、规划设计、全寿命周期质量转变,由达到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向优化设计和优化环境综合品质转变,由追求外观形象和结构质量向注重实用功能和“四节一环保”转变,由注重单位质量责任向强化从业人员个人执业责任转变,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是突出抓好村镇、住宅和大型公建三大重点领域的质量监管。要着力改变村镇工程质量管理相对滞后的局面,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同时,积极探索针对农民自建住宅的有效管理办法,区分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要继续强化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管,认真总结推广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经验和方法,进一步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力度,全面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同时,要特别做好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的设计和质量监督,保证功能合理、安全舒适。要切实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三是调整充实工程质量监管的内容。要将建筑节能纳入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节能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管理,逐步把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质量安全鉴定、改建等阶段纳入质量监管范围。对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房屋建筑,要保持正常的使用和维护,对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使用年限。要强化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管,避免因随意更改工程结构、使用有害装饰材料等酿成事故。抓好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管理,严防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项目。
    四是进一步改进工程质量监管方式。要推行差别化监管,集中资源对业绩差、信誉低、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建立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机制,加强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的统筹监管,注重从源头上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改进质量监督方式方法,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工程质量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精品工程。
    (五)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确保建设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新理念。要从安全发展这一新的理念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再认识、再提高,把确保人身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努力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健全安全生产评价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责任。这次会上,万厅长要代表建设厅同各市签订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市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落实,特别是要把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要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类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完成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下降2%的控制指标,坚决防止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重要作用。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综合评价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建筑工地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标准,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切实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企业安全事故赔付能力。督促企业切实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和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为重点,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入手,分析和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强化落实,努力使这两大类高发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六)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力争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由建设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计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为突破口,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方式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逐步建立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相对集中、科学规范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加快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建设类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三类数据库,建立完善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构建统一的信用平台,及时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市场主体的诚信记录,落实诚信奖惩办法,将企业和个人的诚信行为与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稽查、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相结合,形成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大力推行以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合同造价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全部实行,其他项目也要逐步推开。建立完善工程担保的管理规定,及时总结推广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工程担保模式。按照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执业资格人员责任保险,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保险机制。
    同志们,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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