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最新报道   维权家园   生活消费   政策法规   消协公告   各地消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山东新闻网 > 消费与和谐 > 消协公告
中消协2007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
http://www.sdnews.com.cn 2007-11-6 9:12:26 来源:新华社-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孙玉波)记者30日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中消协2007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

    “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中消协秘书长母建华介绍,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2007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将组织开展以下六项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全国消费维权调查活动,评选“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

    二是开展“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系列活动。举办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研究制定并推出《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导则》,推动企业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

    三是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活动。制定并推出《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明确消费者在营造消费和谐环境中的社会责任。编写“消费教育大纲”和教材,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四是组织开展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建议活动,推动政府依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

    五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协组织网络,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网络。

    六是开展“消费和谐”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批评甚至揭露。



山东新闻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山东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东新闻网新闻中心 电话:0531--85196066 电子邮件:news@sdnews.com.cn
 
 新闻查询
 点击排行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