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消费者协会收到一封来自甘肃省兰州市消费者牟某的来信,信中说:“通过无棣消协同志的热心帮助,更换的新手机已收到,经使用各项功能良好,我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牟某是位工程师,今年3月在鲁北企业集团工作期间,花1950元在乡镇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CETC手机。结果使用不到1个月,便出现听筒声音小、待机时间短、手写笔断裂等故障,于是找到店主要求更换手机。店主以手机是从县城购进,需再找经销商等原因来拖延时间。由于牟某合同期满,要回兰州,在牟某的再三催促下,店主答应先将牟某的旧手机电池留下,等换来新电池再寄往兰州牟某的住处,这时已经是5月份。牟某回到家中,手机电池迟迟不到,打电话联系店主,说寄的是慢件。电池终于在7月中旬收到,但是还是打不了几个电话就没电,再给店主打电话,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打错了。牟某怀疑店主根本没有换电池,将原来的旧电池又给寄来,牟某越想越生气,于是想通过消费者协会,为自己讨回公道,但是自己是外地人,又不在当地,消协会管吗?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事情的经过写信寄到无棣县消协投诉。 看着这封远方的来信,字里行间渗透着对手机店主的气愤和对消协的期盼。消协同志思绪万千,想一想牟某的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从小处说,只是一部劣质手机;从大处说,就是无棣的对外形象。消协同志特别重视,随即找到手机店主,经进一步调查,牟某信中所述属实。店主承认欺骗牟某不对,在消协同志的调解下,答应为其更换一部同等型号的新手机。消协与牟某取得联系,牟某同意先将问题手机寄往无棣县消协,然后为其更换新手机。县消协通过特快专递将一部已试用好的新手机寄往牟某住处。历时5个月的手机纠纷在消协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邢承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