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徐爱强 “为什么要开展‘首届威海消费者满意品牌’评选宣传活动?”“‘消费和谐’年的主题有何含义?”……近日,许多消费者拨打市消协和本报的热线电话,对2007“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活动表示了极大关注。3月5日,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徐爱强。 “消费和谐”年主题深入人心 徐爱强说,根据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状,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和谐”确定为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所谓“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都属于“消费”的范畴。“和谐”是一种理念,是针对目前消费领域的现状提出的要求。所谓“消费和谐”,是指交易和谐、市场和谐、消费与生产和谐、消费者与经营者和谐,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政府和相关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自“消费和谐”年主题确定以来,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影响,有力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首届威海消费者满意品牌”评选宣传等大型活动精彩纷呈 “哪些产品和品牌是消费者最满意的?哪些人对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做出过突出贡献?哪些商家是消费者心目中的满意单位?3月15日当天将举行哪些活动?”徐爱强说,随着作为消协的品牌和窗口的“3·15”活动的深入开展,这些疑问将一一揭晓。 徐爱强说,作为2007“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活动的主要活动之一,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威海日报社联合开展的“首届威海消费者满意品牌”评选宣传活动颇具权威性和公信力,参加这项活动会有效扩大各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这项活动的开展引发了广大优秀企业和消费者的关注,一大批企业已抢先参加。“‘首届威海消费者满意品牌’评选宣传活动将评出消费者心中最满意的产品和品牌,因此,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服务社会,促进广大企业诚信经营,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安全消费。”徐爱强说。 3月15日,市消协将会同各职能部门、各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名优企业、新闻媒体在市人民广场隆重举行威海市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颁奖仪式和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此外,市消协还开展了“威海市200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贡献人物”评选活动和“威海市第六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十大人物”和各满意单位将在威海市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颁奖仪式和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公开受到表彰。而“3·15”下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和“3·15”好新闻评选活动也好戏连台。 消费维权举措不断创新 “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救助体系等‘三大体系’的和谐构建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徐爱强说,2007年,市消协将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事前保护;强化市场监督,加强对消费者的事中保护;强化受理投诉,加强对消费者的事后保护。 “日常生活中,一些消费者受到消费侵害后才想起进行投诉,但其损失已经造成。因此,加强对消费者的事前保护是我们永无止境的追求。”徐爱强说,今年,市消协将会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开展“3·15”好新闻评选活动;与相关媒体合作,开展消费讲座、论坛,宣传法律法规、介绍消费知识;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走进社区、工厂、学校进行宣传教育讲座等。 “食品安全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以前我们在食品安全比较试验方面做的还不够。今年,市消协将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比较试验,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不良食品侵害。”徐爱强说,此外,我市各级消协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市场监督。 今年,市消协还将围绕市场热点、投诉焦点、维权难点,选定一至两个行业或领域重点监督,加大处理投诉工作的力度。为此,将对确定行业或领域中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认真分析、研究、点评和曝光;听取消费者对该行业或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召集有关部门代表、法律专家、经营者代表就该行业或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对策;邀请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法律专家现场调解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消费者投诉;适时发布该行业或领域的消协观点。此外,市消协还将努力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健全受理投诉调解机制、完善消费纠纷仲裁机制等,加大对受害消费者的维权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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