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23日讯(记者 王菊)“吃了顿饭没想到车被砸坏了,真窝心!”今天,市民温先生向记者反映,12月21日晚,他到闽江路一家酒店吃饭。吃完饭要走时,发现停在酒店门口的车被人砸坏,车内重要物品被盗,但向酒店索赔时遭到了拒绝。目前,温先生已向警方报案。 对此,该酒店负责人刘先生表示,温先生的车被砸一事确实发生在他们酒店门口,但由于是免费停车,酒店不应该承担责任,“酒店只是提供停车位,保安并没有看管车辆的义务。”市南消协李秘书长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创造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安全消费环境。顾客车被砸、物品被盗与酒店防护不当有关,酒店不能完全免责,顾客可向消协投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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