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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消协2008年第1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http://www.sdnews.com.cn 2008-2-29 9:15:03 来源:德州消协

  2008年第1季度,德州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3件,处结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20000元。从受理的投诉情况看,本季度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电信类投诉居榜首
  本季度共受理电信类投诉32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70%,投诉数量居服务类投诉的第一位。例如:元旦刚过第三天,武城县滕庄镇齐管村村民冷某打电话到县消协,称其家的电视一个多月信号不好,模模糊糊一个台也不清楚,打了5次电话和当地信号管理号联系,始终没有来人维修,于是投诉到武城县消协。
县消协接到投诉后,马上与广播局有关领导取得了联系。广播局的领导接到电话后,立即派最专业的技术人员赶到齐管村用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把信号修好了,而且还增加了2个台的信号。

  二、洗衣业亟待规范
  本季度共受理洗衣业投诉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0%。投诉数量居服务类投诉的第二位。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家庭需将一些西装、皮衣等中高档衣物和家用洗衣机无法清洗的衣物送往干洗店进行洗涤。但目前从事洗涤服务行业的商家规模大小不一,特别是分布在市、县的社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小街里弄洗涤小店,从业人员缺乏责任心,大多数没有经过技术培训,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很难得到保证。洗涤纠纷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欺诈和误导消费者,以水洗假冒干洗,造成衣物面料缩水、破洞;多件不同质地、不同颜色衣物混洗,造成脱色、串色。

  三、百货类产品投诉小幅增长

  由于节假日原因,本季度的百货类产品投诉比往季有所上升。

  本季度投诉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1、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2、很多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设制了购物赠(礼)券活动,如“购100赠1000”等宣传。部分消费者一时脑热,于是纷纷掏钱购物。谁知在使用时却发现赠(礼)券消费有很多限制。3、无论是商场打折、降价、赠券等促销活动,都附有“本商家保留对此次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之类的话。“最终解释权”的实质是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4、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将残次品或劣质品当奖品。有的则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中变相销售。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奖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产生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5、由于节日原因,消费者在购物时常常出现财物被盗的情况。例如: 今年元旦消费者王先生在本市一家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组合家具,当时专卖店对外宣传说,凡购买家具超万元的奖全自动洗衣机。可王先生领了奖品回家后检查,发现洗衣机并不是全自动的,而是半自动洗衣机。于是找到销售商要求更换全自动洗衣机,销售商不给予更换,说这就是我们说的全自动洗衣机,王先生很是生气,打电话到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找到销售商调查,将情况说明。销售商拒不承认错误,固执己见。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关于销售奖励办法和《消法》的有关规定,对其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做出批评。销售商认识到了在宣传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承认错误。同意给王先生调换了全自动洗衣机。

  四、计算机类产品投诉有所上升
  电脑迅速普及的同时,有关电脑售后服务的投诉也与日俱增。本季度正值学生放假期间,学生购机的情况较为普遍。据分析,造成计算机类产品投诉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是计算机不同于家电,他的故障有多种原因造成,硬件、软件、操作不当和病毒感染都能导致电脑出现问题,由于责任难分、举证不容易,买卖双方互不相让,消费者都想原价退货,造成投诉增多。

  第二,电脑价格不菲,升级换代导致产品迅速贬值,使用一段时间后,即使符合“三包”退货条件,厂商和经营商也会抵制,至多给消费者更换新机了事。

  第三,有的品牌只顾眼前利益,为了与其它产品以价格优势竞争,采取的方式是选用比较便宜的元器件,缩减产品成本和售后服务费用,使用户的售后服务没保障。

  第四,当经销商私自改变了品牌机里的配置,或给用户安装盗版软件,造成电脑不正常使用,厂家一般不为经销商承担这份责任。

  第五,谁销售谁负责是电脑三包的一个重要原则,当产品性能出现问题时,经销商往往利用客户对计算机的不熟悉,设法把责任推脱在生产者身上,造成三包执行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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