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公布了“2007年度消协组织富有成效十大建议”。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是《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之一,也是消协组织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反映消费者意见,表达消费者心声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消委会)认真落实法定职能,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发表消协观点,提出解决建议,很多意见被政府采纳,成为惠及广大消费者的具体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21个省(区、市)消协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170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函216份,政府有关部门回函87件。其中,富有成效的维权建议52件。建议内容包括制、修订法律、法规、标准,价格听证,农村消费维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 在2008年3•15即将到来之际,中消协组织有关专家,从工作实践和各地上报材料中,评选出“2007年度消协组织十大富有成效建议”(详情点击查看附件)。分别是: 一、“推动完善交强险,降低保费升保额” (交强险制度) 二、“返券促销渐消失,明码实价来购物” (返券促销) 三、“电信资费要改革,手机漫游费下调” (电信资费改革) 四、“旅游不收差别费,规范服务待条例” (旅游收费及服务) 五、“民航体察提建议,就餐、服务有改进” (民航餐饮及服务) 六、“燃气表费谁来付,消保条例有规定” (燃气表更换费) 七、“公交票价拟调整,听取民意不涨价” (公交票价调整) 八、“公交卡费要透明,少收押金保权益” (公交卡押金) 九、“行业强收保证金,串通收费被禁止” (餐饮串通收费) 十、“规范房贷律师费,打破八年潜规则” (房贷律师费)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入选建议都是2006—2007年,由消协组织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建议问题事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重大消费权益,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这些建议自2007年至今,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了消协的建议,出台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或虽仅在一定范围内取得成果,但影响较大、意义深远。 该负责人表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08年,中消协提出“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就是希望社会各界都能承担责任,共同维权。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公权力的介入,是对消费维权最大的支持。鉴此,中消协呼吁,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更多听取消费者及其组织的意见,出台更有力的维权措施;各行业、企业能够积极行动,自觉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社会各方面能够不断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使全国亿万消费者和谐生活、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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