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3日,广饶县消费者陈女士以5500元的价格,在县城某家具商店购买了一套布艺沙发,商家亲自送货上门,并帮陈女士安装好,第二天,陈女士发现沙发的底部不平,并且沙发的颜色也深浅不一,于是陈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的态度顿时大变,由原先的态度和蔼,变成了横眉冷对,忍无可忍的陈女士于4月15日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并派工作人员对陈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勘察,证实情况属实。商家认为沙发底部不平是陈女士家的地面不平造成的,与沙发无关,颜色不一是陈女士嫌沙发的颜色与装修风格不一致了,才要求退货的,商家对沙发质量问题避而不谈。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商家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该沙发有一定的瑕疵,同意为陈女士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布艺沙发一套,陈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崔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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